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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环境下“避风港原则”中的注意义务

         

摘要

"避风港"原则在互联网发展初期有效的平衡了版权人利益和产业发展二者之间的关系。但网络环境下版权侵权问题日益严重,一味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豁免,将不利于网络版权产业的长远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普遍应用,意味着网络服务提供者处理信息的能力在不断提升。所以法律调整应当正视技术发展带来的制度冲击,适度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标准,并且逐步确立包括版权过滤机制在内的事前审查义务,让"避风港"原则焕发出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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