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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权存在形态“三分说”的再认识

         

摘要

人权的分类理论是人权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法学的基础研究论题。人权的存在形态的分类也是多年来我国学者关注的焦点之一。纵观我国学者的观念,李步云教授所提出的应有权利、实有权利与法定权利的三分说较有说服力,但此观点也存在值得商榷之处。本文将从评析人权存在形态的三分法出发,深入分析人权的特性,进而提出在人权的存在形态分类上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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