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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刑诉法实施后的检警关系重构——从“检察引导侦查”到“检察指导侦查”的模式转变

         

摘要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模式改革进程的加快,检警关系模式存在的种种弊端日益凸现,现有的检警关系越来越难以适应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需要。故此,我们应当结合本土资源,依照现代程序法治的要求,重构我国的检警关系,以彰显刑事诉讼的公平和效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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