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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校企合作立法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建议

     

摘要

目前,我国校企合作的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都有局限性,存在“柔性”有余,“刚性”不足;可操作性差;立法分散,系统化、配套化规定不足;单行规定少;内容不全面,法律空白多等问题,建议在完善立法的过程中,坚持利益协调、平衡和刚柔并济、奖惩分明的原则,把握明权责、严资格、重过程、重追贵这几个重点,逐步完善校企合作从中央到地方的立法,为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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