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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诉讼形成的民事调解书效力界定——以新疆托里县某矿业公司案例为视角分析

         

摘要

利用法院调解的虚假诉讼是一个日渐突出的问题,当事人利用调解的特性,以调解的手段达成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目的。这种现象的出现,其背后有着众多社会原因。但其实在实务操纵中只查明事实,谨慎对待案件案情就会有效的避免虚假诉讼形成的调解书。诉讼中虚假诉讼频发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是对司法公平正义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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