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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受害人危险责任的必要性——从保洁工剐蹭豪车说起

     

摘要

依现行规则处理"保洁工剐蹭豪车"等类似事故,会使低收入者承担严重超出其支付能力的赔偿责任,给低收入者造成困难,并破坏社会和谐、影响社会稳定.其实,这种危险主要是由豪车车主追求奢侈消费造成的,却要让普通民众为其奢侈消费给社会带来的风险承担责任,不尽合理.本文认为应通过理论创新,建立受害人危险责任,并通过法治建设予以落实,让豪车车主为自己的奢侈消费给社会带来的危险承担责任,以促进事故的合理解决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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