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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杜法案”对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的启示

         

摘要

法律制度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有两个层面的含义,既要发挥法律制度保护知识成果与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功能,同时要发挥法律制度促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激励职能[1],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20世纪美国逐渐成果世界经济与科技重心,以"拜杜法案"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有益经验值得借鉴,以更好解决中国职务发明成果权属与管理的问题,建立知识产权评估检测及交易机制,并通过免责机制解除科研人员担忧,对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实业发展具有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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