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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垄断的立法现状及其缺陷

         

摘要

<正>行政垄断又称为行政性垄断,它是相对于经济垄断而言的,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作了一般性规定,即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允许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性垄断是我国学者区别于传统的经济性垄断行为而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行政垄断在我国普遍存在,危害极大,既破坏了市场秩序,又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腐败现象泛滥,严重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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