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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作品中表演者的法律地位——协调著作权法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关系

         

摘要

电影作品中表演者权利不同于现场表演者,享有发行权及复制权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为促进电影产业及电影作品的发展与繁荣,对电影作品中表演者的法律地位规定存在不足,需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协调完善我国法律对电影作品中表演者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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