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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标准化的实施

         

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客体分开管理、多规并行的格局。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部等各司其职,形成了多头登记、多头管理的局面。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原有的标准或操作规范因出自多个部门,缺乏整体性和可操作性,已不能满足现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需求。本文立足于我国现阶段不动产登记制度发展现状,结合域外不动产登记制度先进经验,致力于通过标准化手段致力于通过标准化手段实现对过去行政部门各自为政的管理格局的突破和改进,为未来不动产登记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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