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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器官捐献激励机制的必要性及具体措施

         

摘要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同时确立了器官捐献的自愿、无偿原则,有利于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和人类生命伦理秩序的维护。既然人体器官买卖是绝对伦理禁忌,就必须坚持器官捐献的无偿原则,但目前的器官捐献绝对无偿模式存在不足,亟需构建一套科学化、制度化、法律化的弹性激励机制予以优化。弹性的激励机制不应仅仅是指补偿机制,还应包括便民、高效、法制化的捐献程序的设置,以及公开公正的器官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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