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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批捕权上提的思考——以反贪工作为视角

         

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简称),明确规定了省级以下(不合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但是相关的具体实施举措还没有出台,故本文以反贪工作为视角,就该规定在具体实施上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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