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洗钱罪上游犯罪主体能够成为洗钱罪犯罪主体探析

洗钱罪上游犯罪主体能够成为洗钱罪犯罪主体探析

         

摘要

洗钱罪自创设以后,就有很多的争议,对于洗钱罪上游主体能否成为洗钱罪犯罪主体这个问题并没有司法解释进行说明,立法机关也没有对此作出相应说明。学界上通过吸收犯理论“、事后不可罚行为”理论对该问题做出了一些说明,但是笔者并不赞同这些观点,同时提出如果洗钱罪上游犯罪主体不能成为洗钱罪犯罪主体则毫无疑问违背立法原意,使得该条文在打击洗钱行为及其上游犯罪时力不从心,有将该法条空置的危险。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法律条文的修改来确立洗钱罪上游犯罪主体能够成为洗钱罪犯罪主体。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