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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资企业”中亟需决解的若干法律问题

         

摘要

正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三资企业”)是我国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进行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形式。截至一九八四年,上海市已批准“三资企业”合同共八十三项,吸收外资八亿六千多万美元。其中合资企业四十六项,吸收外资三亿九千万美元;合作企业三十五项,吸收外资四亿七千万美元;外商独资企业二项,投资金额三百四十一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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