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学》 >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价值取向与逻辑前提——在替代人类与增强人类之间

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价值取向与逻辑前提——在替代人类与增强人类之间

         

摘要

在机器智能领域,人工智能与智能增强两大技术阵营在应替代人类还是增强人类上存有理念对立,并映射于法律.相对于计算机、网络等智能增强技术以人为中心、以增强人类为目标,人工智能技术以机器为中心、以替代人类为目标,在技术上具有去人类化的属性,此系人工智能诸多伦理困境与法律难题的产生根源.人工智能法律规制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对人工智能前置性地施加局部替代人类、整体增强人类的价值负载,在人工智能不具有主体资格的前提下,围绕人工智能以机器为中心的特性进行制度设计,弱化复杂的伦理困境与责任认定疑难,并保持与既定体系的接洽、交融.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不应局限于法律范畴之内,在技术分析之外,还需要结合哲学、伦理学等学科的研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