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学 >论提供“深层链接”行为的法律定性及其规制

论提供“深层链接”行为的法律定性及其规制

     

摘要

某些“深层链接”可导致在不发生网页跳转的情况下,在设链网页展示被链作品,由此引发了提供“深层链接”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争论.任何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传播行为都应当形成“传播源”,使作品从该“传播源”向公众传送.“深层链接”通常只是为用户提供了从同一“传播源”获得作品的不同途径,并未形成新的“传播源”,因此不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对于破解其他网站的技术措施并相应地提供“深层链接”的行为,著作权法中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条款可进行规制.该方法不仅能够有效遏制利用“深层链接”损害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利益的不当行为,而且可以避免将提供“深层链接”认定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对正当行为的误伤,从而实现利益平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