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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赃款赃物投资收益追缴的公司法思考

     

摘要

赃款赃物投资收益与孳息一样具有派生性、延伸性和归属的确定性,应与孳息一样被依法追缴.对赃款赃物投资收益的追缴,应当准确界定由赃款赃物投资形成的、依附于公司财产的应被追缴股份和基于该股份提取、变现的股利财产.被追缴股份与赃款赃物不同,具有价值量的不确定性和对公司财产的依附性.对应追缴股份的追缴,实质上是对股份的价值追缴.在实施追缴的过程中,应理性适用拍卖规则,以实现足额追缴;合理实施价值替代机制,协调好相关拍卖规则与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关系,以免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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