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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改的必要性和要点建议

     

摘要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经过数年实施后,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不适应性,一些实践问题急需完善,对基金运营、理赔限额、理赔顺序、油类范围、损失类型、因果关系、先行赔付、理赔主体等条文有待修订完善。通过对不同法律程序中的法律要素的分析,可以提升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实践效率,促进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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