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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隐名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协议的效力

         

摘要

在现实生活中,投资者可能会基于各种原因不愿公开其股东身份,其中不乏出于财产安排的考虑,或者是规避法律对特定投资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甚至隐匿身份以避免同业竞争等情形.在实际的投资安排中,投资者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股权代持”协议,采取隐名出资的方式进行投资或设立公司,实际投资人成为躲在名义股东背后的“影子股东”,并根据“股权代持”协议享有投资收益.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与生活》 |2020年第11期|58-60|共3页
  • 作者

    王政君;

  • 作者单位

    法律出版社;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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