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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逻辑消解“路怒症”生发的土壤

         

摘要

生活中没有无缘无故的愤怒.“路怒者”的产生总有一个触发因素,我们不妨称之为“造怒者”.“路怒者”与“造怒者”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造怒者”激活了“路怒者”,而后者很可能旋即又成为一名新的“造怒者”.如此循环往复,让马路上戾气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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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生活》 |2015年第11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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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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