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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行政法治理——以行政特许为视角

             

摘要

中国知网是重要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对其进行行政法治理具有必要性。中国知网并不是普通许可,而是具有行政特许之法律属性,向用户过于频繁提价、不提供普遍及平等的服务等,违背了其应有的公共性定位。可从行政特许的视角对中国知网进行相关治理,明确中国知网是在完成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公共性任务。监督中国知网切实履行相关的公共性义务,中国知网应设置特殊的定价机制使其对各用户的报价不会过高,确保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的稳定性而不能随意进行任意幅度之调价,对不同主体的收费标准应体现公平性。中国知网应履行普遍、平等服务等公共性义务,让更多社会公众可以便利、平等、普遍的使用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应规范中国知网的特殊权利和垄断地位,加强相关信息的披露和公开。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不仅事关公民社会权、文化权的实现,也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教学科研人员工作的基础与工具,亦是我国面对国际科技竞争的重要基本资源,并事关国家总体安全的维护,有必要对其从行政特许角度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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