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兰州学刊 >论民事诉讼中自认制度的价值及其法理基础

论民事诉讼中自认制度的价值及其法理基础

     

摘要

自认作为证据法中的重要规则,完善的自认规则对维护司法公正,实现诉讼经济等意义深远,但它的建构也需要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转换,辩论主义的复归,程序公正的观念环境作为法理基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