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兰州学刊》 >清末民初华洋诉讼双轨理案体制产生及其司法实践之影响

清末民初华洋诉讼双轨理案体制产生及其司法实践之影响

         

摘要

清末民初华洋诉讼双轨理案体制的产生及其司法实践,不仅是中国司法制度的进步,同时也在维护中国司法主权上迈出了新的步伐.一方面,它促使华洋诉讼纳入了相对“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解决渠道,同时,也改变了涉讼华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不利处境,为其提供了更加公正合理的诉讼渠道;另一方面,它迫使外人基本放弃了“既审权”,从而对领事裁判权在司法实践层面形成了局部冲击和动摇.其影响可谓重大深远,不容低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