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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紧急协调,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摘要

9月18日,王晓艳等50人到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上访,称泸州市人人乐购物广场因房屋租金涨价等因素,不再继续经营并开始拆搬货物,员工担心得不到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希望得到援助。接到投诉后,江阳区人民政府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组建了应急小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社会保险、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主要工作。经过两天紧急协调,人人乐购物广场依法支付所有员工工资19.33万元,支付经济补偿金105.26万元,全面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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