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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统筹地区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新的生育政策,认真测算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合理确定费率。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大于9个月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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