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四川省劳动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摘要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劳社发明电[199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严格贯彻执行。一、各市、地、州劳动部门、各部门(行业)要迅速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精神和规定转发通知到各县(市)、区以及各企业,严格执行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严格执行从6月25日起至今年年底暂停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的规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