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未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和仲裁时效如何确定

未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和仲裁时效如何确定

         

摘要

cqvip:咨询台:我于2010年7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11月底我离职。请问我可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按我月工资标准支付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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