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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服务提供主体研究

         

摘要

我国在21世纪初期迅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并有不断向超老龄化人口过渡的趋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未来老龄化、超老龄化社会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下一个重要目标。本文通过对西方国家较为成熟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出借鉴,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不同服务提供主体做出优劣势比较,提出我国应当以医院作为服务提供主体、建立起以服务为主要提供方式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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