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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需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及配套制度的思考

         

摘要

cqvip:刑法第395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在犯罪主体、客观特征和法定刑诸方面存在着立法缺失,尚需进一步修订;且该罪在配套制度上建设方面亟需完善。只有立与制度两个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才能更加有效的查处此类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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