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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服务的对象:公民而不是人民

             

摘要

公民与人民,不只是概念的不同,从治理的角度看是思维方式的大相径庭。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就得弄清服务对象。借鉴新公共服务,本文始于对政府服务的重新阐释,试图从法学、政活学的角度剖析政府服务,并辨析公民与人民;从公共利益入手,分析政府服务的目标追求,从而说明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而不是人民。大力推进法制建设,实现以人为本,政府必须积极转变思维方式,即由服务人民到服务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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