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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如何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以美国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制度为例

     

摘要

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是一项重要而急迫的工作,学校在录用教职员工前通过入职审查预防犯罪前科人员进入校园早已成为许多国家采取的普遍措施。美国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制度从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审查主体与平台、审查程序等方面构建起了比较完整的运行体系。美国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制度具有比较完善成熟的法律体系、高效普适的联动机制以及操作性强的具体规范等特征。分析比较美国做法,我国现阶段完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建议主要包括:细化预防立法,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查询系统,完善库内信息;加强主动审查,厘清分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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