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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企分开后监狱组织机构改革的思考

     

摘要

在我国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监企合一”的监狱管理体制对监狱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服刑人员职能的发挥产生严重影响。为了充分发挥监狱的职能作用,2003年1月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3年9月在黑龙江等6省市(黑龙江、上海、江西、湖北、重庆、陕西)进行试点。2004年8月决定将改革扩大到辽宁、吉林、湖南、广西、海南、甘肃、宁夏、青海等8省区。监狱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监企分开”,“监企分开”后需要对监狱的组织机构进行改革,才能充分发挥监狱的职能作用,实现改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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