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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摘要

<正>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律师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只有借鉴国外的做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挥舞改革的剑,披荆斩棘; 抚弹创新的琴,陶冶情操;做到剑胆琴心,有张有弛,才能探索规律,不断完善。2003年元月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司法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湘潭市3家特大型企业开展试点,于2003年4月23日正式授牌颁证,司法部段正坤副部长亲临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试点工作如火如荼,至今已是两个春秋。效果如何?收获怎样?作为管理者,我们进行了跟踪调查,事实证明,"风景这边独好"。试点单位已扩大到4家,试点律师已发展到17人,并设立了4个公司律师事务部,业务迅速拓展,管理逐步规范,效果十分明显。因为有了公司律师,这4个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司法》 |2005年第2期|38-39|共2页
  • 作者

    周敦扣; 王亲生; 彭焱生;

  • 作者单位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厅长 湖南长沙 410011;

    副厅长;

    处长;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律师制度;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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