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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减刑、假释需要进一步走向公开化、透明化和公正化

         

摘要

<正>减刑、假释作为对刑罚及其执行方式的重大变更,需要进一步走向公开化、透明化和公正化。目前,减刑和假释都是通过监狱提出有关建议、法院作出裁定的方式实施的。一方面,罪犯只能向监狱部门提出减刑和假释的申请,而无权独立地向法院提出有关申请;另一方面,法院仅仅通过审阅监狱提交的书面减刑和假释意见.即行作出裁定,这不具有最起码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也无法确保罪犯、检察机关、被害人方面对预见性和假释裁决程序的参与过程,造成程序的不公正。甚至在极个别地方造成一些监狱官员和法官的腐败。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已经逐渐推广减刑和假释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司法》 |2005年第2期|4-4|共1页
  • 作者

    陈瑞华;

  •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总则;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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