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消灭阶级”不能代替社会主义平等

“消灭阶级”不能代替社会主义平等

         

摘要

“消灭阶级”是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核心,这是毫无疑问的。正如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的那样,这一平等观是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批判和继承,并同它有原则的区别。但长期以来,国内理论界满足于对“消灭阶级”的抽象论述,疏于甚至否定对社会主义平等的具体内容的探讨,有时还把人们一些合理的平等要求视为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