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企业兼具教育组织职能的历史考察——以中国近代企业为例

企业兼具教育组织职能的历史考察——以中国近代企业为例

     

摘要

在创办新式企业而缺乏相应人才的困境下,洋务企业开始设立教育设施,一批企校一体的企业得以建成,并肩负起培养人才的教育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民国时期企业的教育因素不断增加:教育型企业开始出现,企业教育逐渐向体系化过渡,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方式形成,企业与学校的优势开始得到兼顾,并向制度化方向发展。企业教育成为不同于学校的另一种教育形式。企业同时具有教育组织职能的历史显示:企业具有教育功能,可以承担相应的教育职责;其国际经验昭示:企业承担教育职责不是由于作为正规制度化教育机构的学校发展滞后的迫不得已的选择,而是企业具有强大而鲜活的教育生命力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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