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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约定的法律适用——基于我国约定夫妻财产制的考察

         

摘要

关于房产归属,夫妻之间可采夫妻财产约定形式加以变动,也可以订立赠与合同.前者与夫妻身份密切相关,具有附随身份的特性;后者内容及效力均与夫妻身份无关.在适用法律上,前者适用身份法,约定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力,即使未变更登记也无任意撤销权行使余地;后者适用财产法,未变更登记之前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夫妻之间订立的内容不明确的房产变动协议,其性质应推定为夫妻财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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