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民族地区农民再组织与乡村社会有效治理——基于黔东Y自治县乡贤参事会建设为例

民族地区农民再组织与乡村社会有效治理——基于黔东Y自治县乡贤参事会建设为例

     

摘要

传统民族地区乡村治理面临着村组组织的效力式微、乡村精英的大量流失及农民的低组织化状态等诸多困境,阻碍着民族地区乡村自我整合和有效治理.黔东Y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通过充分挖掘当地治理资源,成功探索建设了乡贤参事会这一重要农民组织载体.依据文化基因、制度基础、利益理性和精英再造等方面对乡贤会的运行逻辑分析显示,其具有促进民族地区乡村经济振兴、培育农村社会资本、优化村级治理体系和实现村级民主治理等多重价值,这种探索对于实现民族地区农民再组织化,实现乡村社会有效治理提供了有益参考.而要提高民族地区农民组织化水平,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明确角色定位,在提升农村组织化的内生动力方面进行路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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