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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劳动主体资格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即将于2012年6月毕业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09级硕士生王浩,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度过了3年实习时光,实习期间写病例,查房,管患者,值夜班,每月没有任何收入.2012年3月23日下午在值班室被一名17岁的患者砍伤颈动脉致死[1].

著录项

  • 来源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z1期|62-63|共2页
  • 作者

    李勤; 韩丽丽;

  • 作者单位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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