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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李超传》为中心看民国女性家庭财产继承权

     

摘要

在“五四”运动的高潮时期,曾发生过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女学生李超之死.这一事件所关涉到的核心法律权利即女性家庭财产继承权,而这是女性经济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适专门为此所写的《李超传》也成为中国现代对女性财产权进行观照的最重要文本,“可以用做研究中国女子问题的起点”.即使到今天,虽然国家赋予了女性和男性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在中国广大乡土社会里,习俗的力量仍然强大无比,很多女性仍然没有实际享有家庭财产继承权等多项权利.因而我们今天再次审视和研究《李超传》,并以此来观照当今女性生存状态,仍然很有必要而且充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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