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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总论”教学的“迁·变·万·话”——兼论法学理论教学对实践教学的关照

         

摘要

“民法总论”的教学应当针对千变万化的民事法律实践,在教学活动中贯彻“迁·变·万·话”的教学规则。要注重以学习迁移来实现学生独立学术能力的培养,要在教学内容、形式、方法上与时俱进,要在教学效果上实现知识和逻辑的万全,还要通过话语能力的展现和培育实现教学上的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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