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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摘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了“法治”这个价值要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可以提炼出一个基础性的命题——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这个命题的理论内涵可以从多个方面来阐释:一方面,着眼于中华文明在近代的转型,随着经学时代的终结与法理时代的兴起,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可以为走向法理时代的中华文明做出一个有效的思想回应。另一方面,着眼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有助于吸取斯大林时代苏联社会主义的教训,有助于满足科学社会主义对社会公正与自由个性的期待。回到“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这个命题本身,它有一个坚固的思想根基,那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它也有一项坚实的政治原则,那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它还有一个体系化的制度安排,那就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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