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环渤海地区法制协调机制研究

环渤海地区法制协调机制研究

     

摘要

法制协调是环渤海地区进行经济合作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环渤海地区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构成该地区经济合作和一体化的障碍.地区封锁合法化问题的存在、行政区划的现实、环渤海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对独立地位和利益都是这一地区法制协调的影响因素.建立环渤海地区法制协调机制,应设立权威性的立法协调机构,通过立法协调会议的形式实现立法方面的协调;推行行政机关间的行政合同,实现执法方面的协调;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跨行政区域案件的法律选择规范,实现司法方面的协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