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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角下的有限自治——论我国涉外物权法律适用中的限制规则缺失

         

摘要

我国物权法律适用规则将意思自治原则纳入其中。该做法的目的在于克服物之所在地法的单一僵化的适用空间,从而适应广泛而便捷的市场发展趋势。同时,在于确定准据法的可预见性和一致性。然而这种变化在物权法律适用领域的空间有限,仅适合于动产物权变动等个别方面。相较于国外的先进立法方式与规则细节,我国适用法规范有明显的限制规则缺失,其后果将导致内国法强制性规则与物权法律适用领域频频产生抵触,逻辑体系难得周延。为此,应当在自治范围、第三人利益、实质联系等方面进行限制规定,以完善我国物权法律适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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