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余学院学报》 >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公安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

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公安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对公安法学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公安法学人才培养与这一新要求尚有很大差距.为满足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必须全面构建公安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体系,要确立立德树人的培养理念,精心编写公安法学内容,创新“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拓展实践技能培养维度,改变教学形式、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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