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丧歌论析

         

摘要

一、以歌代哭的湖南丧俗 生与死两个问题,一直被人们潜心钻研着。自人类的早期阶段开始,就把它们想象为是一种受超自然力量所支配的生命的轮回,于是千百年来一直尊奉着传统的人生礼俗,即:生要大庆,死要厚葬。特别是死的礼俗比生的礼俗更为隆重、繁缛,并逐渐形成了南北不同的特色,比如:按“中原礼制,死了人必须举哀大哭,孝子把眼泪哭干了,还要继之以血”光孝子一人哭还不算,举家也要痛哭,甚至还要“邻有丧,春不相,里有殡,不巷歌”,“吊于人,是日不乐”等等。而南方许多地区的葬俗与此不同,他们死了人,不兴哭,而兴以歌代哭。湖南葬俗就是以歌代哭的一个典型。这种风俗自古就有记载。如:《隋书·地理志》云:“始死,置尸馆舍,邻里少年,各执弓箭,绕尸而歌,以箭叩弓为节,其歌词,说平生乐事,以致终卒……”。又如:湖南的《黔阳县志·卷十六》载:“丧家每夜群聚而讴,鼓歌弦唱,彻夜不休”;湖南《土家族简史》中也有土家族同族的“歌丧手自发地集聚在死者灵柩的周围,歌舞兴哀”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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