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杜牧与元白的公案

         

摘要

杜牧在《唐故平卢军节度巡官陇西李府君墓志铭》中,借李戡之口痛斥元稹、白居易诗。他说:“尝痛自元和以来,有元、白诗者,纤艳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所破坏。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语,冬寒夏热,入人肌骨,不可除去。吾无位,不得用法以治之。”对这一指斥,后人聚讼纷纭,大都以为杜牧所言极不公允。解放后这起公案又引起学术界的注意。先是郭沫若先生在肯定白居易的“元和体”诗时,同时也非难了杜牧之类“庄士雅人”对白居易的指斥。随后陈友琴先生在《白居易诗评述汇编·卷头语》中也认为:“杜牧说这种话,是带有个人意气的”,“是不合理的攻击”;又说: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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