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为价值事实的社会和谐与作为价值感受的社会和谐

作为价值事实的社会和谐与作为价值感受的社会和谐

     

摘要

和谐是关系的规定,只有关系才有和谐不和谐的问题.和谐作为关系的规定既可以从事实的角度看,也可以从感受的角度看.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应该兼顾和谐的事实与和谐的感受,而且应该和相应的社会角色与相应的量度相结合.社会是否和谐"作为事实"主要是指"扮演相应角色的关系方面"实际上是否被肯定;社会是否和谐"作为感受"则主要是指"扮演相应角色的关系方面"想不想、希望不希望以当下的状态或身份被肯定.作为事实,社会和谐的最低要求是,确保所有扮演正常社会角色的人都能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生存下去,最高境界是,已有的社会关系对任何人的任何社会身份来说都是肯定性的.作为感受,社会和谐的最低要求是,"所有正常角色的扮演者"都能容忍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状况,最高境界是,任何一种社会角色想做的任何事都是所有角色都希望他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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