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西部学刊 >从未成年人保护视角谈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的完善

从未成年人保护视角谈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的完善

     

摘要

我国现有交通事故残疾赔偿相关法律制度欠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特别是在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设定方面对未成年人极为不公平,缺乏逻辑统一性,也没有从现实层面考虑到未成年人所面临的求偿风险,严重违背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我国当前人均寿命和法定退休年龄相关数据,宜将交通事故中未成年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年限设定在年满十六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数差与年满十六周岁至人均寿命之数差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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