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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与产业结构升级:“坐以待毙”还是“涅槃重生”?

             

摘要

产业结构升级是深化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河长制是加强水污染防治进而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实施河长制给污染型企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挑战,迫使其进行生产结构调整,以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基于河长制的准自然实验,利用长江经济带10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2004—2019年的面板数据,采用空间双重差分模型(SDID)实证检验河长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因果效应。研究发现:河长制引致的严格环境规制并没有使污染型产业“坐以待毙”,反而激发产业创新活力,调整生产结构“涅槃重生”,从而促进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升级,且对发达地区及长江下游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效果更加显著。同时,河长制不仅会对本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产生正向影响,而且能够促进周边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并且其政策效果对地理距离较近的地区具有更多正向溢出。另外,产业结构升级在长江经济带区域内呈现出显著的正向空间关联性,本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会对周边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产生显著正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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